备受瞩目的创业板开户报名工作今日正式启动。深交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从今日起,各证券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受理工作,特别是妥善引导客户到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工作,确保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平稳启动。 记者昨天从广州多家券商机构了解到,目前绝大多数营业部已开始接受投资者的预约申请,但由于《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印发到营业部还需要一个过程,估计今天可以办理开户的实际数量比较有限。多家券商表示,创业板推出前留给投资者办理开户准备至少有2个月以上时间,因此强烈建议投资者不要赶在近期“扎堆”去营业部办理申请手续。 深交所发布 创业板开户“十问” 1、何时开始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答:投资者最早自7月15日起可以向证券公司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具体受理日期请按照证券公司的内部安排而定。 2、是否需要“尽早”申请开通? 答:自15日起一直到创业板正式推出后,投资者都可以随时到证券公司办理创业板交易的开通申请手续。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和到现场向证券公司提出申请,但签署风险揭示书及特别声明必须到营业部的现场办理。 需要特别提醒,不必赶在7月15日开始几天“扎堆”去营业部办理申请手续,也尽量不要等到创业板首批股票上市交易前才抢着去办理,而应有序地分期分批去办理,避免因拥挤而带来长时间的等待和不便。 3、具体要经过哪些流程? 答:流程大致分为四步: 一、投资者应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二、投资者要通过网上或到证券公司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 三、投资者应向证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证券公司将据此对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告知投资者。如果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投资者应审慎考虑是否参与创业板交易。 四、投资者需按照要求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还应抄录“特别声明”)。 4、如何确认自己的交易经验? 答:证券公司将依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投资者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对投资者的交易经验进行认定。 此外,投资者也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对本人证券账户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进行参考性查询,网址为:http://www.chinaclear.cn/。 5、如何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答: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提出开通申请后需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核对相关内容后再予签字确认。 6、交易经验未达两年如何开通? 答:对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原则上不鼓励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果投资者审慎评估了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坚持要申请,则必须在营业部现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证券公司在5个交易日后为其开通交易。 7、是否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 答:原则上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到证券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投资者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或者身处国外等可作特殊情况。 8、是否必须到原先开户的营业部办理? 答:投资者原则上应在目前进行交易的开户营业部办理开通手续,但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也可以受理在本公司异地营业部开户投资者的开通申请和进行风险揭示书的签署。 9、为何要提供个人情况和风险偏好等信息? 答:由于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并非所有投资者都适合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证券公司要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评,帮助投资者判断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提示风险。此外,一般还会要求申请人在办理时留下个人影像资料。 10、转托管后原开通申请是否还有效? 答:对于跨证券公司转托管,在甲公司提出申请但未开通交易期间发生的转托管,投资者到乙公司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办理开通。已经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转托管,投资者可向乙公司出具在甲公司签署的风险揭示书复本,乙公司在复核签署时间等内容后,可以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 看点1 开户需亲自抄写两段文字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对具备两年(含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应在签署《风险揭示书》同时亲自抄写以下“声明”: “本人确认已阅读并理解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则和上述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资源承担参与创业板投资的风险和损失。” 对尚未具备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应在抄录声明后再抄录以下“特别声明”: “本人尚未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确认已阅读并理解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则及上述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自愿参与创业板投资,并愿意承担相关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看点2 基金权证不属交易经验 根据深交所印发各家券商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对“股票交易经验”中“股票”的具体标准为,包括沪深两市所有的A股和B股,但不包括基金、债券、权证等交易品种,也不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票。 其次,对“交易”的具体标准是指股票的买入或卖出,但不包括可转债转股、权证行权、ETF申赎,但包括其转换后所得股票卖出;包括IPO与增发中的新股认购,但不包括新股申购;不包括非交易过户,但包括其所得股票卖出。 看点3 券商担心重演07年“开户潮” 记者昨天从广州各家券商营业部了解到,自深交所发布《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通知》以来,多家营业部都出现了投资者咨询创业板开户相关事宜的现象,尽管确切人数无法统计,但不少负责经纪业务的营业部工作人员表示,最近市场持续创新高重新点燃了投资者的入市热情,加之创业板刚刚起步,新股民数量激增,非常担心创业板受理申请开通后短时间内有众多投资者蜂涌前来开户,重演07年上半年的“开户潮”,给营业部正常运作带来极大负担。 (责任编辑:y 投资创业) |
